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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12.4”国家宪法日,保密宣传不缺位
发布时间: 2020-12-08 新闻来源:

2020年12月4日,是我国第7个国家宪法日。宝鸡市国家保密局抓住时机,在金台市民中心广场,积极组织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有关知识。

“保守国家秘密是《宪法》第53条明确规定的公民的义务,保守国家秘密就是保国家安全,保经济社会稳定发展,……我们一定要增强保密意识,筑牢保密思想防线,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。”市国家保密局干部一遍遍提醒驻足群众。

此次宣传共展出展板6块,发出宣传彩页300多份,现场解答了群众问题,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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